研发契合市场需求,专利商品化奠定企业永续发展基业!

研发契合市场需求,专利商品化奠定企业永续发展基业!

媒体报导2019 / 05 / 14

转载自: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专利商品化教育倡导网>>原文连结

  传统产业、中小企业或新创企业之专利商品化成功案例大多生产有实体商品或服务直接面对消费者,易于明显展现其商品化之具体成果;对于国内石化产业龙头大厂面临全球竞争环境,如何应用专利布局策略,突破专利诉讼困境,推动专利商品化,以取得国际竞争优势,其经验与其他产业有何差异,值得一窥究竟。

案例公司为国内唯一的己内酰胺(CPL)生产制造厂,亦是全球前五大尼龙原料制造供货商之一,该公司为树脂、工程塑料及尼龙6纤维与聚酯纤维等化学纤维之上游原料制造供货商,各项产品经过加工后,即为一般纺织纤维、工程塑料或薄膜,最终消费者接触到的终端产品面貌,便是置身你我生活周遭的衣料布面、窗帘、绳索、食品包装、电子产品、车辆零件、齿轮等各式生活事物。

  案例公司过去曾为国营企业,成立于1969年,1994年完成民营化;在国营时期案例公司较少投入知识产权之经营与运用,但经过数次智权争议、诉讼后,案例公司大刀阔斧地透过「建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研发策略以市场需求为基础」、「建立市场、研发、智财三位一体之研发中心」、「高度重视营业秘密保护」四大构面,罗织绵密之智财防护网,并大幅提升专利商品化成功机会。

  本次访谈,我们邀请到研发中心蔡珈纬协理、法务中心杨敏玲经理与我们分享公司之研发与智财策略与运作概况,让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大型企业如何进行专利商品化与智财布局实务作法,以作为企业专利商品化与智财保护之参考典范。

正视知识产权重要性,建构完整智财管理制度

  案例公司早年建厂时期,国内石化工业尚未成熟,故建厂所需之技术与生产设备多由国外引进,对于经营所需之技术发展与专利布局并未太多投入。然而2000年案例公司突然遭美国知名化工大厂—Celanese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在高雄地方法院提出「醋酸生产制程」专利诉讼案,让公司首次正视知识产权对企业经营的重要性。

  当年专利诉讼在国内非常少见,诉讼应对策略尚未成形,加上案例公司以往在研发时并未留存相关记录,因此一审时案例公司无法提出强而有力的证据,面临一审败诉之窘境,需赔偿Celanese公司新台币20亿元整的巨额赔偿金;所幸在上诉过程中,案例公司提出证据,证明该技术系由美商Monsanto Company授权,技术乃属合法取得,经过10余年的诉讼,于二审获得胜诉,案例公司也与Celanese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达成和解。

  在诉讼的过程中,让案例公司深刻体认到「知识产权」是企业面对全球竞争不可或缺的一环,于是积极展开专利布局,2009年更是透过经济部工业局「推动企业建置智慧财产管理制度计划」之辅导,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以下简称TIPS),将智财管理从原本的研发与法务单位走出去,扩展到全公司各单位中,让公司的每一份子都可以在各项管理制度的引导下,落实工作中的智财保护,让人人都可成为公司智财保护的守门员。

  对于各项智财管理与营业秘密之保护,案例公司已建构完整的管理机制,杨经理表示透过每年工业局之TIPS验证,是让公司了解智财管理现况的最佳机会,同时也可由验证之专家给予改善建议,让公司智财管理制度获得改善,使公司之智财管理得以蒸蒸日上。迄今案例公司是国内少数年年通过工业局TIPS验证之典范厂商。

研发策略以「市场需求」为基础,提升专利商品化成功率

  在Celanese公司的专利诉讼发生后,公司上下对于研发与智财保护具有高度共识,另一方面随着民营化后,在公司经营上需要有更适切的规划,才能面对市场的考验。蔡协理回忆,当年案例公司为了强化技术竞争力,配合公司营运策略研拟了未来的技术蓝图(Technology Roadmap),希冀进行制程创新研发与改善,降低生产成本,让生产制造技术得以更上一层楼,与竞争对手拉开距离,同时搭配专利申请,累积公司之研发保护力,于是2005年起公司开始大量进行专利布局。

  但投入制程研发所需之期程长、技术复杂度高、且需有大量资金与大型场地投入,对于公司之营收提升及技术商品化难有立即的成效;同时随着产经环境的变化,中国大陆在石化产业上由国家挹注资金、资源,在生产制造上急起直追,让身处石化产业的案例公司倍感压力;此外,一旦供应链前端业者进行技术改良,提供之原料发生变化,若案例公司仅专注于某产品项之技术开发,当供应端之原料或需求端之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公司的研发投入便难以回收,造成经营损失。

  综上,案例公司进行研发策略的调整,一改过去100%自主研发的作法。蔡协理指出,经过调整目前公司在研发上,若市场已有成熟技术者,公司多采用「授权」或「购买」方式取得技术;若技术未来尚有发展潜力,公司方考虑自行开发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让公司的研发资源可以集中于未来具有获利力的项目上。也就是说,公司之研发从制程研发、以产品别为开发导向之策略,调整为利用公司长期专注的「氢化」、「聚合」、「酯化」技术作为开发主轴,并重新筛选研发标的物,寻找附加价值性高之产品进行研发,让研发之投入可以持续累积企业之技术核心能量,且可配合原物料或市场的变化,迅速进行调整,加速实现技术/专利之商品化。

建立「市场、研发、智财」三位一体之研发中心,加速实现专利商品化

  面对外部环境变化,案例公司除了在研发策略面有所调整外,为了让研发可以更贴近市场端,案例公司也进行了组织调整,让原本分属不同部门的研发中心、智财规划、产品企划单位,整合至研发中心内,降低沟通与项目执行效率不彰的状况,提升研发效率。

  蔡协理提到,要与客户沟通需要有相关之技术背景,又不能在沟通过程中将技术机密外泄,因此当时在研发中心内选拔了数字适合进行市场服务的人才,透过这批种子人员先行与客户接触,了解市场需求,再由他们将需求回馈予内部研发团队,进行产品规划与技术开发;此时,智财规划人员也会协助进行智财之布局拟定,让技术可以获得适当之智财防护。

  经过组织调整,研发中心的任务从单纯之技术研发,转变为从市场探索、技术评比、技术规划开发、智财部署到市场拓展的「一条龙式」管理,使技术与市场深度链结,智财保护滴水不漏。

  另一方面,蔡协理也分享了案例公司如何在研发过程进行专利布局。他说到,公司在研发构思之际,除了希望契合市场需求外,同时也会进行专利之搜寻;在专利搜寻后,若与公司技术有高度相关,技术人员会依据技术内容进行分类,例如:制程类、触媒类等,并将相关专利依照申请年度推演出技术之发展轨迹,若是市场上有相关商品,则公司采取购买、授权方式进行合作,若技术上有切入的空间,且该项技术是制程所必要、或是该项产品研发后可能为寡占或独占商品,公司便会积极投入进行技术发展。

  而在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案例公司也会由高阶经营者进行技术与专利布局审查。案例公司的作法是由研发人员进行简报,简报中除了陈列技术内容外,也会就可以布局之专利进行价值性及市场应用性之描述;此一过程中,除了研发人员投入外,智财规划、技术服务人员都会协助进行相关调研,让技术对公司之价值如实呈现。此外,在专利申请、核准后,产权规划小组也会每半年就专利之技术面(技术优势、战略性、完整性)、法律面(保护状态、权利化质量、专利组合)及产业面(生命周期、专利实现模式)等进行评估,强化技术应用。

  透过上述之组织变革与研发管理,让创造公司技术竞争力的核心单位—研发中心,从研发开端便整合市场需求、进行完整智财布局规划,大幅提高专利商品化之成功率与经济效益,并提升了产品之市场保护力与智财竞争力。

高度重视营业秘密保护,提高技术保护层级

  从上述种种作法中,我们可以知道案例公司在研发与智财管理上付诸相当的努力,且严密进行各项智财管理,无奈案例公司还是面临了高阶管理团队窃取公司技术机密之憾事。

  杨经理表示,公司向来重视营业秘密及智慧财产之保护,不但以人员职级权限分级保密,欲调阅重要机密数据亦须经繁复之文件管理系统(DMS)申请许可方得借阅,此外对于电磁纪录及网络信息等资安管控也毫不马虎,但在2012~2013年间高阶经理人藉职务之便,假公务需求之名行窃取机密之实,并伙同已离职之员工,里应外合将公司营业机密流出,所幸公司监控网络相当严实,信息部门立即查觉异状,并寻法律途径查扣嫌疑人犯罪事证,及时止血,避免公司损害扩大;而案例公司也向法院提出相关事证及告诉,且成为我国司法史上难得成功起诉之营业秘密案件。经过此一事件,让案例公司了解到管理制度上的破绽,将之反馈回公司制度,使得案例公司能在既有措施上,再度强化内部人员间数据流通、书信往来之管控,以落实对智财和营业秘密之保障。

  除上述措施外,蔡协理也与我们分享研发中心在营业秘密上的保护作法。蔡协理表示,案例公司之技术除了利用专利进行保护外,诸多配方都是透过营业秘密进行保护,以往研发中心的研发项目采「群策群力」方式进行,由研发同仁进行集体讨论,但如此一来,研发机密性便难以掌握;为了强化技术机密性,现在研发项目之进行改采「切割式」管理,对于研发项目或重要技术均以「代号」称呼,且研发人员也仅能负责其中一个技术环节的发展,避免研发人可以掌握技术之全貌,以降低技术机密外泄的风险。

  此外,杨经理也提到除了上述措施外,公司更不断透过教育训练进行营业秘密之倡导,在人员管理上,同仁到职签署有保密契约、离职时也会再行提醒其注意智财保密,且再次签订保密合约,在同仁任职期间或离职后若有盗取机密的情事,公司一律提起诉讼,捍卫公司之技术机密。除人员管理外,在文件管制上,所有文件也都标示公司名称,一旦外泄即可得知是由内部人员流出,同时在档案存取、读取上进行权限管控,文件对外传送(如:mail)时亦会进行纪录;在硬件设施面,各办公室之进出有严格之权限管控、同仁影印数据也会进行纪录;未来更规划引进影像辨识技术,纪录内、外部人员进出公司各空间之纪录。

  透过上述种种措施,案例公司希望让公司机密保护更加周全,避免再次发生机密外泄,保障公司之智财结晶。

结语

  案例公司在研发单位之设计上,打破国内企业之惯例,堪称案例公司「金头脑」的研发中心,具备产业/市场分析、专利调研、技术开发、智财布局到智财运用之能量,让各个研发项目都可以紧扣市场需求,落实专利商品化,为企业带来实质之营收,堪称是专利商品化最佳的典范案例。此外,案例公司也因为遭受两次智财争议事件,让公司全体上下对于智财保护有着高度认知,且透过系统化的TIPS管理程序,让公司智财取得、保护、维护、运用均受到良好之管理,为公司建立绵密之智权防护网,创造企业智财战力!

 

受访人:研发中心蔡珈纬协理、法务中心杨敏玲经理

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