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公司股票于民国80年7月12日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1314;中石化公司在Bloomberg及路透社的股票查询代码分别为1314.TT及1314.TW。
本公司年度决算如有盈馀,于完纳税捐、弥补累积亏损、依法提拨法定盈馀公积,并依法令或主管机关规定应提拨之特别盈馀公积后,就其馀额提拨董事与监察人酬劳百分之二及员工红利百分之三,其馀併同以前年度累积未分配盈馀,由董事会依下列股利政策,拟具盈馀分派案,提请股东会决议后办理。
本公司为高资本密集之产业,且处于多变与竞争激烈经营环境,营运深受全球经济及产业景气变动影响,盈馀之分派,须考量公司之营运发展、资金需求及竞争状况,兼顾股东利益与公司财务规划,得将盈馀之全部或一部保留之或提拨为特别盈馀公积,以求财务稳定与永续发展;股东股利之发放,得以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为之,其中股票股利之发放比例不高于配发股利总额之百分之五十,但本公司总负债对总资产之比率不低于百分之五十或法令另有规定时,得不受此限。
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中石化普通股,在配发股票股利时,也不会配发畸零股。普通股股东可以针对配发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东自行办理合併凑成壹股之登记。其拼凑不足部份,按面额折付现金计算至元为止。
股东必需于除权除息交易日前持有本公司股票,方可参与除权除息。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结算日为12月31日。
若您有任何普通股相关问题,请迳洽中石化公司股务室。
地址: 105台北市松山区东兴路十二号3楼
电话: 886-2-8978-2589
传真: 886-2-8787-8227
网址: http://www.cpdc.com.tw/
(1) 年度财务报告:每会计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2) 每季财务报告:每会计年度第1季、第2季及第3季终了后45日内。
本公司自民国80年挂牌上市以来,历年所配发之股利请点选本公司历年股利分派。